奖项设置
1.以参赛队最终比赛成绩为依据,按照组别,依据四舍五入的原则,设一等奖(金牌)占比10%,分别颁发金牌及证书;二等奖(银牌)占比20%,分别颁发银牌及证书;三等奖(铜牌)占比30%,分别颁发铜牌及证书;其他选手颁发优秀奖证书。
2.设特等奖各组别两名。
3.获得一等奖(金牌)、二等奖(银牌)队伍的指导教师/教练颁发优秀指导教师/教练证书。
4.获得一等奖(金牌)的参赛单位颁发最佳组织奖证书;获得二等奖(银牌)的参赛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。
5.另设竞赛支持奖、突出贡献奖若干名,颁发给各竞赛平台支持单位、竞赛承办单位,按类别颁发证书、奖牌。
6.特等奖的参赛队获得优先出国参加比赛的资格。
7.参赛队比赛总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参赛选手可自愿申领C级技能护照证书(技能护照介绍详见附件)。